宋史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①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
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迁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奏曰:“东宫虚位日久,天下以为忧,陛下持久不决,何也?”仁宗曰:“卿欲谁立?”拯曰:“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当议之。”请裁抑内侍,减节冗费,条责诸路监司,御史府得自举属官,减一岁休暇日,事皆施行。
张方平为三司使,坐买豪民产,拯劾奏罢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论之;祁罢,而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欧阳修言:“拯所谓牵牛蹊田而夺之牛,罚已重矣,又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诸管库供上物,旧皆科率外郡,积以困民。拯特为置场和市,民得无扰。吏负钱帛多缧②系,间辄逃去,并械.其妻子者,类皆释之。迁给事中,为三司使。数日,拜枢密副使。顷之,迁礼部侍郎,辞不受,寻以疾卒,年六十四。赠礼部尚书,谥孝肃。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③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
(节选自《宋史·包拯传》)注释①鬻:(yù)卖。②缧(léi):捆绑犯人的绳索。③茔:(yíng)墓地。
4. 文中加线句子停顿正确的一项是( )
A.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
B.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
C.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
D.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
5.下列语句中加点词语解释有误的一项是( )
A.第归,杀而鬻之 第:接着。
B.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 遗:馈赠。
C.凡诉讼不得径造庭下 造:到,往。
D.并械其妻子者,类皆释之 械:拘系。
6.下列对原文内容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包拯巧用妙计智破盗割牛舌案,让牛主人不动声色回去杀了牛卖掉,等着自动送上门的告发者,这么做连盗贼都吃惊佩服。
B. 朝中官员望族私筑园林楼榭,侵占河道致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发大水,包拯于是将那些园林楼榭全部毁掉。
C. 欧阳修认为采取如《左传》中所说那样“牵牛踩了别人的地就把别人的牛抢夺过来”的重罚正是包拯执法严明的体现。
D. 官吏负欠公家钱帛的多被拘禁,其间擅自逃离的,就会把他们的妻儿抓起来,包拯却把这些人都给放了。
7.将下列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其在三司,凡诸管库供上物,旧皆科率外郡,积以困民。(3分)
(2)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4分)
(3)寡人闻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勾践灭吴》)(3分)
文言文包拯中课文注释
翻译:包拯在朝廷为人刚毅,贵成宦官为之收敛,听说过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黄河水清了,儿童妇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为“包待制”。京城称他说:“关节不到,有阎王爷包老。”以前的制度规定,凡是告状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开官府正门,使告状的人能够直接到他面前陈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骗长官。朝中官员和势家望族私筑园林楼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发大水,包拯于是将那些园林楼榭全部毁掉。
人物简介: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汉族,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字希仁,中国北宋官员,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其曾任天章阁待制,人称“包待制”;后进为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亦称“包龙图”,卒谥孝肃,赠吏部尚书。其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
全文: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①,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 ②。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③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④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⑤,吏不敢欺。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
背景: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辞官不赴任。受任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许久后,包拯才去吏部接受调选,担任天长知县。
1. 包拯文言文字词解释
宋史卷三一六 包拯传 原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
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
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
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
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
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
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寻拜监察御史里行,改监察御史。
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两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拯共论之,语甚切。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
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又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荫弟子之法。
当时诸道转运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细故,务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于是请罢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历三司户部判官,出为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徙陕西,又徙河北,入为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造船材木,率课取於民;又七州出赋河桥竹索,恒数十万,拯皆奏罢之。
契丹聚兵近塞,边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调发军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率用牧马,请悉以赋民。”
从之。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
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数论斥权幸大臣,请罢一切内除曲恩。
又列上唐魏郑公三疏,愿置之坐右,以为高抬贵手。又上言天子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凡七事;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
朝廷多施行之。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
尝建议无事时徙兵内地,不报。至是,请:“罢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兖、郓、齐、濮、曹、济诸郡,设有警,无后期之忧。
借曰戍兵不可遽减,请训练义勇,少给糇粮,每岁之费,不当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赋,则所给者多矣。”不报。
徙知瀛州,诸州以公钱贸易,积岁所负十余万,悉奏除之。以丧子乞便郡,知扬州,徙庐州,迁刑部郎中。
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复官,徙江宁府,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
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迁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奏曰:“东宫虚位日久,天下以为忧,陛下持久不决,何也?”仁宗曰:“卿欲谁立?”拯曰:“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
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
帝喜曰:“徐当议之。”请裁抑内侍,减节冗费,条责诸路监司,御史府得自举属官,减一岁休暇日,事皆施行。
张方平为三司使,坐买豪民产,拯劾奏罢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论之;祁罢,而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欧阳修言:“拯所谓牵牛蹊田而夺之牛,罚已重矣,又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
其在三司,凡诸管库供上物,旧皆科率外郡,积以困民。拯特为置场和市,民得无扰。
吏负钱帛多缧系,间辄逃去,并械其妻子者,类皆释之。迁给事中,为三司使。
数日,拜枢密副使。顷之,迁礼部侍郎,辞不受,寻以疾卒,年六十四。
赠礼部尚书,諡孝肃。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
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
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吾孙也。”
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
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綖。
有奏议十五卷。 译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
最初考中进士,被授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的知县。因为父母亲年纪都大了,包拯辞官不去赴任。
得到监和州税的官职,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老人。几年之后,他的父母亲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
过了很时间,包拯才去接受调遣[1],担任了天长县的知县。有盗贼将人家牛的舌头割掉了,牛的主人前来上诉。
包拯说:“你只管回家,把牛杀掉卖了。”不久又有人来控告,说有人私自杀掉耕牛,包拯道:“你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还要来控告别人呢?”这个盗贼听罢又是吃惊又是佩服。
移任端州知州,升为殿中丞。端州这地方出产砚台,他的前任知州假借上贡的名义,随意多征几十倍的砚台来送给权贵们。
包拯命令工匠只按照上贡朝廷的数目制造。一年过去,他没有拿一块砚台回家。
2. 求初一语文《包拯》书上的注释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陕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3. (一)包拯 文言文翻译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最初考中进士,被授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的知县。因为父母亲年纪都大了,包拯辞官不去赴任。得到监和州税的官职,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老人。几年之后,他的父母亲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
过了很时间,包拯才去接受调遣,担任了天长县的知县。有盗贼将人家牛的舌头割掉了,牛的主人前来上诉。包拯说:“你只管回家,把牛杀掉卖了。”不久又有人来控告,说有人私自杀掉耕牛,包拯道:“你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还要来控告别人呢?”这个盗贼听罢又是吃惊又是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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